先放行,后纳税条件
符合特例申报制度规定的,可先放行,后纳税。适用特例申报制度的对象主要是通过了安全管理和遵纪守法风险控制机制并经关长批准的“特例进口者”,目的是减少进口者成本,提高便利性。
(四)预审制的适用
预审制是货物到达之前或食品进口检验检疫未完结前,先向海关申报,海关预先进行单证审核、确定是否查验货物的制度。因此,企业可视情况提前进行“预申报”,达到海关手续和其它法律规定的手续同时办理,节省时间的目的。如货船进港滞后,无法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入保税区域,处于等待状态时,也可先向海关申报,待货物运入保税区域后就能很快获准放行、提货。